为了进一步强化医学形态学实验教学工作,提高教学质量,培养学生的实践
与创新能力,我实验中心特制定本规章制度:
1、实验指导教师应切实履行实验教师职责,在实验教学中从严要求学生,培养学生严谨、踏实工作作风,锻炼、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;
2、实验指导在平时实验中要注意培养学生正确、规范的实验操作技能,学会观察、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能力;
3、每门实验课做到有组织的进行实验考核,以此评定学生的实验课成绩;
4、人体解剖学、组织学与胚胎学、病理学实验成绩以百分制记录,占总成绩10%计入学生的成绩档案。
基础医学院
医学形态实验中心
二〇二一年八月一日